爱心火炬章程(讨论稿)
爱心火炬章程(讨论稿)
爱心火炬是有过知青经历的社会人自愿发起组合,2011年1月1日起归属《知青.上海》杂志社,在知青.上海有限的读写群内互助互爱,对突发贫病困难老知青援手的爱心组织。
一,组织管理:
1)爱心火炬小组由志愿人员组成并根据需要由小组会议调整和选举增补工作人员。
2)爱心火炬小组由小组会议选举产生组长,对小组所有活动负责。
3)爱心火炬小组由两名专业财会人员按照财务法规分别管理爱心帐目和款项出纳,设立专用帐户,公布帐务接受公开监督。
二,爱心火炬帐户使用:
1)爱心火炬在知青上海有限范围内部接收自愿捐款,捐款通过公开的专用帐号入帐(网上公告形式为主)。
2)松散情况下产生的现金、物品捐助,需要两人以上在场进行,并向捐助者出具收讫证明。任何个人不能私下收受爱心款项和物品。
3)通过专用帐号和随机活动接收的爱心款项和物品,应及时在知青上海网爱心火炬栏目公布和汇总。
4)爱心款项支出应根据爱心小组全体决议、组长签字(网站公告由组长公开认可也作为签字形式),公布消息和帐目。
三,援助对象:
1)爱心火炬小组根据公开求助专门进行情况调查,经过公开讨论和会议决定,对急需帮助的对象实施爱心援助。
2)求助对象必须是长期热心知青上海活动的原上海知青,有两人以上原知青互相证明身份和求助情况的真实性。
3)求助对象以及证明人必须向爱心火炬小组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家庭住址和有效的联系方法。
4)爱心火炬小组有保护受助人个人隐私资料的责任。
四)其它说明:
1)爱心火炬只针对急需救助的对象。不搞形式上的年终送温暖形象活动。
2)爱心火炬小组成员不能搞人情捐送,相关爱心活动受公开监督(以网上公开捐助原因、情况和帐目为主)。
2011年1月6日(草稿)

野歌 最后编辑于 2011-01-07 19: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