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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吁短叹

长吁短叹

破碎的往事


    自幼喜欢体验未曾经历过的事,苦乐在于其次,主要图新鲜。且不说某某伟人的号召,就是单凭艾芜的一本《南行记》,就足以促成我的西南边陲之行。更何况家父当年曾经参与滇缅公路的建设,我更有理由把云南作为插队的首选地。

    现实生活绝没有想象中那么精彩,还没有等我充分领略西双版纳的美景,日复一日单调的劳作很快就令我疲惫了,主要是精神上的疲惫。后来我才懂得,享受是分层次的,看风景属于较高的层次,不把基本的温饱问题解决,不调整好心态,什么都别谈。执着的我,为了给自己的将来尽可能留下略为丰富的回忆,在参加生产队劳动的时候,总是提出要求换换花样,于是今天追忆往事,还能找到一些碎片。

    有一段日子,我常去曼安。那个年代,在西双版纳,地多人少,寨子与寨子之间,没有明显的地界,谁开的荒,地就归谁。也许是我们新寨的汉人比较勤快,开荒都开到十几里外人家曼安的屋檐下去了。新寨人在那里开梯田,种了一些水稻,不够平整的地就种卷心菜。由于我偷空学会了赶马车,很容易就争取到了把收获物往回拉的任务。驾驭着三驾马车,驰骋在乡间大道上(既然能通马车,还不该叫它大道?),尽管一路几乎没有看客,那个爽啊,嘿!决不亚于在沪宁高速上开别克。所以么,我觉得我唱《三套车》特别有感情。

    既然走近曼安,干脆走进曼安。那是一个插队女生比男生多的寨子,那时的知青,比少数民族的老乡更好客,席地招待十六方。有一点我至今想不通,他们抱怨没有菜吃,为什么不去摘新寨的卷心菜呢,那么一大片,就在他们村外,没人看管!若干年后遇到一个当年曼安的女知青,她怎么也想不起来有过我这样一个人物,到过他们那样的地方。许是我这个人太平凡、太不起眼。

    新寨是用上电的不多的几个寨子之一。在水电站有工程的时候,也就义不容辞派些劳力过去。有那么一次,我去了。工地很远,在山里,吃住都在那里。具体劳动是什么已经不记得了,给我深刻印象的,是每天清晨和傍晚体验云遮雾绕、飘飘欲仙的滋味,与坝子里的气候相比,很有些不同。以至于我在黄山度蜜月的时候,在北海排云亭边踱步,觉得那风景似曾相识呢。后来我常对人说,西双版纳最美的景致,往往可以在不经意间发现,而那种享受,是蜻蜓点水般的游客寻觅不着的,也是缺乏诗意的土著所无法体会的。那时候住在工地的知青不多,其中却有平时深藏闺阁的曼打鸠知青MM。我有心、有幸结识,她的回应也恰到礼数。事隔三十多年,我再次见到她时,她的茫然表情却让我只得苦笑,不得不刷新我的单边记忆。

    还有一次是修水库。“民族团结水库”,一个在当时相当时髦的名字。虽然这个名字肯定是记者在他的文稿中自己套上去的。196912月的某一天,《云南日报》上有一篇文章报道,小勐仑的三个寨子的贫下中农学大寨,为了解决水稻缺水问题,联合修建水库,计划用两个冬季建成云云。我参加了水库建设,不知为什么,曼边、曼炸派出的劳力中没有知青。据说,那水库的大坝,要建到二十多米高。我看着到场的几十个人,有点怀疑,但是在人定胜天的年代,又不容我怀疑。记者来采访的时候,我在一边看着,好像是公社一位领导请他来的,在几个生产队干部的簇拥下,在工地转悠了十来分钟就走了。工程进展很慢,这我不在意。有机会与傣族老乡近距离接触,大大补偿了我插队在汉人寨子的遗憾。偶然的碰撞,让我认识了一位美丽的傣族姑娘,个子不高,大大的眼睛,眉毛是王菲那种,身材消瘦,腮帮却有点丰满,细长结实的大腿、小腿一点肥肉也没有,腰围只有两虎口,真的,一点不夸张。长发调皮地盘在头顶,发式好像每天都不一样,怎么看怎么好,到了晚上在电影场,插一把梳子,盖一块头巾,样子变得端庄起来,活象嬷嬷。她名叫依银,一开始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值得玩味,后来才知道,这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名字,有如过去汉人的秀英,要多少有多少,光是曼边,依银就有三个!我渐渐地同她要好起来,就合在一起吃中饭。我带的菜是炒鸡蛋和韭菜、包菜,她带的是腌菜、酸笋和辣的干鱼干肉。在一起说说话很愉快,至于说过些什么却不记得了。中午休息的时候,她喜欢把裤子脱掉,傣族女孩本来就不习惯穿裤子,只是在山上劳动,羞于露出大腿,或者是怕被杂草划伤,才在筒裙里衬了条长裤。她的女伴知道我同她要好,会取笑,也会故意让我俩在一起。青春萌动时期,对异性的向往是很自然的事。但是我并没有把同她的交往纳入恋爱、婚姻的程序,要好就是要好,就那么简单。她告诉我,她同孙庆涛也很要好,那是一个比我更高、更瘦、更文弱的插兄,于是我同孙有了共同点,后来成了好朋友。

    19712月的某一天,《云南日报》又登出一篇文章,说是小勐仑的民族团结水库建成了,三个寨子的民族兄弟不必再为分那一缕溪水而争吵了,等等。甚是荒谬,夏季的大水,早就把头年筑好的不到一米高的坝基冲得无影无踪,第二年人们就放弃了这个本来就不可行的计划,何来建成之说?想必那记者,闲来无事,翻翻日记,掐掐手指,杜撰了一篇报道交差。更可笑的是,当我把这篇文字读给那些目不识丁的贫下中农听的时候,他们居然认定是我在造谣,政府的报纸是绝对不会说谎的。这件事让我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忠实的信徒,开始反省自己的信仰,调整自己的为人处世,对后来的一生影响颇大。如今当有人说网络消息不可信的时候,我会告诉他,省委机关报也一样!

    当我决定离开西双版纳的时候,曾经去向依银告别,她淡淡的说:“我知道你要走的,这个地方留不住你。”那时候她已经准备结婚,夫君来自几十里外,做上门女婿,因为她家没男孩。倒不是为了如汉人那样的所谓传宗接代,主要是解决劳动力问题。傣族人并不严格区分嫁娶和招赘,只考虑今后的生活方便,这倒是很合情理的。后来我想找孙庆涛问问,我走后那几年依银怎样,却再也没有机会,注定没这缘分。她应该早就做奶奶了,她应该像很多我曾经认识的人一样,把有关我的记忆删除了。

    梦已成为往事,破碎了。再怎么拾、怎么捡,也拼凑不出一个完美地整体。

最后编辑隐于市井 最后编辑于 2008-11-24 06: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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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笔

    因为读过书,识字,或多或少有过代人执笔的经历。小时候曾经替保姆写过家信;后来也为可怜的人们写过申诉;然而最令我没齿难忘的是插队时期曾经帮室友写过情书。
      事情缘起于一次邂逅。
      我当年落户的寨子紧挨着小镇,因而上街几乎成了每天必修的功课,尽管街上只有一爿食馆,一爿百货商店和一间不定时开门的蔬菜店。其它诸如旅馆、邮局、车站、粮站都散落在周边远一点的地方,不记得有没有银行了。自打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起,食馆和百货商店热闹了不少,在那里每天都可以遇见与我坐同一趟车,不远万里来到此地的插兄,也有后来的农场知青。
      那天傍晚,我同光明一道从街上回寨子,路过旅馆前的坡道下,望见旅馆门口的平台上站着一个女生,看上去很美,在夕阳下平添几分成熟,却不失踌躇与彷徨,可谓形象气质俱佳。光明与我相视一笑,此刻的我正饥肠辘辘,忙不迭赶回去解决肚子问题,没有太把几十秒钟的视觉享受放在心上。那时候,自省城往勐腊方向去的客车,多半会在我们小镇上过夜,每天都可以见到形形色色的过往旅客。
      那天晚上,光明又出去了,很迟才回来。第二天显得有些心神不宁。追问之下,他才承认那天晚上去过旅馆了,找到那女生,聊得很投缘,按耐不住想创建一番罗曼史。
      “那就写信啊,用情书把堡垒轰开!”我装出一种情场老手的样子,用轻描淡写的语气说道,心里却在想,你这草包能有什么噱头。
      “我不知道开头怎么写。”此时的光明显得很无奈,露出一种少见的谦虚神态。
      “那还不好办,怎么想就怎么写,真情表露换真心么!”
      “唉,从来没写过情书,真的不知道怎么写。”光明很少如此示弱。
      “那好,我帮你起草好了,我读过巴尔扎克的一百封情书。”他越示弱,我越逞强。
      “真的?”光明装出来的矜持掩盖不住内心的急切。
      “是有条件的哦,今天中午、晚上由你挑水、做饭、洗碗,外加一包金沙江。”此时不榨,更待何时。
      “一言为定。要写得好哦,写得不好不算。”精明的光明,居然没有忘记提出质量要求。
      “那当然,写得不好金沙江不要。”此时的我还有一份得意自心底里油然而生——光明比我高一届,在文字上居然有求于学弟我,岂非快事。
      于是我就揽下了这笔起草情书的生意。于是我就正襟危坐,开始搜索自十三岁以来读过的种种言情小说。说真的,那时我都十八岁了,还从来没有机会向任何一个女人说过一声“我爱你”,也没有写过这三个字给任何女人看。一次多好的实践机会啊。我努力回想金色夕阳下那不肥又不瘦的身影,开始假设坐在旅馆里四人间的板床上的促膝长谈,谈话的内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场景,由场景引发灵感。
      记不清用了多长时间,信写好了,是一气呵成的,吹牛皮不打草稿么。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叫我目瞪口呆——不知是因为怕捅出漏子担责任,还是简简单单因为懒惰,光明他居然没有重抄一遍就把我写的信原封不动地寄了出去!事实证明,光明犯下了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
      不多几天,那个女生的回信来了,字迹娟秀,语气友善。我们都很高兴,光明把来信看作是他的胜利,我把来信看作是我的成功,但是绝非现今意义上的双赢。光明要求我接着写信,条件依旧。何乐而不为!就这样,通信一来一往地持续着。大概三、四个回合之后,光明似乎不再愿意同我分享这份爱情,不再给我看信,同时也就收回了写作权。再说,那个时候,一包金沙江的份量也不算太轻。虽然在当时我觉得有一点点惋惜,现在回想起来,那正是我退出游戏,抽身事外的好时机。也不知道后来光明是如何向他的心上人解释前后不一致的笔迹和不一样的写作风格的。反正最终是把事情搞砸了,再没有信来了。哦,可怜的光明,称得上是一条真情汉子,精神恍惚了一个星期!还特地为此跑了一趟勐捧,两天后,他默默的回来了,显然没有什么结果,其中的尴尬成了永远的秘密。
      从此,这件事成了我和光明之间的忌讳。
      现在回想起来,真对不起人家。一个纯洁女孩的初恋感情,就这样给糟蹋了。我忘了她姓什么叫什么,只记得是六九届,勐捧农场的。在此我真心乞求那位女生的原谅,在那荒唐的年代,痴情少年做出的荒唐事。尽管我因此受益匪浅,从此增强了自信,在女生面前一改往日的自卑孺弱,写起情书来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且功夫与时俱进,甚至过了二十多年,给老妻写情书,还能让她欢喜得落泪呢!

    今天应未曾谋面的总编之约,搜肠刮肚,信手涂鸦,供认识或不认识的插兄朋友喷饭;也为纪念我的室友、学长光明;也为本人不检点的过去忏悔。之前,这则佚事还没有向任何人披露过。这是Men's Talk,恳请熟悉我的读者不要告诉我老婆,本人惧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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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俊不禁!文笔流畅,思维敏捷,好在饭后已3小时,不然真会喷出来。
多情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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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描述的三段青春插曲,轻松、诙谐、自嘲中夹杂着淡淡的落寂。很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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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3#雾中花,4#简单7。

有人跟帖,总是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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啰唆江在此调头



凡是勐腊的插队知青,几乎都不会忘记1970年夏天在县城举办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或者义愤填膺,或者“一身正气”,应该还有逍遥的,应该还有惭愧的。很可惜,那一年我几乎都是在上海度过的,在以我自己的方式追求着生活的充实。71年夏天,小勐仑也办过一次学习班,我赶上了。那时候流行办学习班,因为他老人家教道我们说,办学习班是个好办法,很多问题可以在学习班里解决。那次学习班到底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我被临时封了一个小官,一个小组的两个组长之一,是正是副也不记得了,只记得我的搭档,另一位组长,是邻近寨子的女知青M。她给我带来了好心情,不然我也不会把那次学习班记得那么牢。大概是两个乡的与会者都集中在城子,公家管吃、管住、管工分,大部分时间是坐在竹楼里聊天,过程没有什么轰动的,却很惬意。
傍晚,男生们会去罗唆江边洗澡。尽管那时候的江水还是混的,洪峰刚刚过去,大水尚未退净。为了洗净酷暑,大伙儿几乎都下水了。之前,我早已习惯在啰唆江中穿梭,惯常劳动回来,会去游几个来回,不过那是在植物园吊桥下,那里江面较窄,旱季的时候江水清澈,水流也不太急。城子的江面看起来比新寨那一段宽多了,也许是因为江水在此调头,冲刷江岸的缘故。对于陌生的地质水文,我还是比较谨慎地只是在江边浸湿身子。也不知是谁,有事没事地起鬨,拽拽我说,游过去,游过去否拉!热血少年,最吃激将法,我随口答道,谁陪我一起游,我就游!说时迟,那时快,未等我的话音落下,只听得扑通一声,那边已经有人往江中去了!我忙不迭扑到水里,赶过去,几十米之后,靠近了,才看出是G。那时已经逐渐接近江心,突然我觉得自己游不动了,不是手脚没有力气划,而是任凭怎样划,不但没有向目的地靠近,反而更远了。真见鬼!难道我就要这样淌到老挝去?也许我该死了?虽然想到了死,但是一点害怕的感觉也没有,你知道当时我想到了谁?我想到了普希金。虽然全世界都为他惋惜,他却就是赌一口气,从从容容地走了,真是伟大的普希金。这样一想,反而冷静了,有对策了,大不了冲过城子这道湾,到曼安地界再说。于是就不再拼命求快,一边不紧不慢地向对岸划去,一边搜寻G的身影。嘿!他居然已经站定在水里,我怎么这么傻!我也竖起身子,站住了。其实此时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过了主河道,我脚下踩的,在旱季时是应该高于水面的滩地,雨季水大,淹掉了。尽管江水在平缓的滩地上还是比较急,却只到大腿深了!也许是G比我熟悉水情,也许G的水性本来就比我好,他站在我的上游大约一百米处。好了,没事了,回去吧!我徒步在深过膝盖的水中,向上游走去,直到留足提前量,才再次扑进刚才几乎威胁我性命的江水。有了刚才的经验,回程可以说是“胜似闲庭信步”。只是耽误了很多时间。
那天晚上好像还要学习什么。等我赶到会场,M已经在主持讨论,她肯定已经听说刚才的故事,以惯有的爽朗的笑声来迎接我的迟到,不知是嘲讽还是安慰,反正我是当补药吃了。别人也许不会知道,我对自己的评价是:不怕死,临危不乱。这种心理素质陪伴了我此后的几十年,得益匪浅。人家说,死过一次的人,什么都不怕,确实是真的。
再次见到G已经是2006年,在加拿大回来的L宴请一些插队老朋友的餐会上。我倒忘了问他,还记得咱俩在城子横度啰唆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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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 牛

我放过牛。在热带雨林里放水牛,一个人照管着大大小小二十多头呢。西双版纳地多人少,一般人的活动范围都是在村寨周围,因而离开村寨越远,草长得越好,牛就能吃饱长膘。一般要把牛赶到七、八里地之外去觅食,单程两个多小时呢。
走的路当然不会是公路,也不是乡间小路,甚至于还不及马帮路。什么是马帮路”?你看过《山间铃响马帮来》吗?早年山间村寨的货运交通,全靠马帮。几十匹甚至上百匹马,或者黄牛,驼着货物,一长溜排开,蜿蜒于山间,它们踩出来的路,忽攀陡坡,忽临悬崖,只有身强力壮的汉子才能跟得上。那么,放牛的路,还要更难走,除了地势艰险,还要加上杂草众生。在没有大树的地方,也就是经历刀耕火种之后又抛荒的地方,往往长满了“飞机草”,虽说草本,茎干很硬,擦肩而过的话足以把穿过两年的衣服撕成条条,叫它“飞机草”,据说是因为当年日本鬼子为了破坏我们中华大后方的农作物,用飞机播种的杂草。牛从草丛里钻过去,放牛的要跟进。晴天还好,找到了牛爱吃的草,就可以躺在山头上,仰望蓝天,闻着草根的气息,让思绪随着白云飘呀飘,做上三、四个小时的白日梦。雨天可就遭罪了,披着巴蕉叶,嗦嗦发抖。来去的路上行走更难,一脚深一脚浅,跟在牛群后面。牛踩过后,烂泥足以没到膝盖,趴下几次,滚一身泥巴在所难免。要是傍晚回来,一数,发现少一只牛,还得连夜找回来,不然可能被虎豹吃掉的。有两次我雨夜找牛,回到寨子已过子时。
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雨衣、胶鞋已经属于淘汰的日用品。可是那个时候,是想也不敢想的奢侈品。那个地方有钱买不到东西,何况没钱。巴蕉叶是常披的,打赤脚是习惯的,说来现在的你不会相信,那时候的我,脚底的硓荐厚得,割开三、四毫米不见血!
后来回城之后每天洗脚都搓下一层老硍,搓了三四个月才搓出一双城里人的脚。
信不信由你,牛还爱吃咸的。每当农忙,没有时间带着牛出去吃青草,就喂稻草,在稻草上泼一瓢盐水,牛还吃得真带劲。有时候遇上商店里盐巴脱销,就在稻草上撒一泡尿,牛照样喜欢。由于寨子里牛多,每到犁田耕地的季节,牛也分班干活,干一天歇一天,那是中原地带的牛们无法企及的。有时候我自己去犁田,使了一天牛,收工总忘不了去给它加点带咸味的草料。
我放牛是拿劳动力全额工分的,没有人监督,怎么知道我是不是偷懒呢?其实对牛倌也有考核办法。常年可以看看牛是不是长膘。临时放一天呢?吃饱的牛腰围两边是鼓鼓的,那里据说是胃。傍晚回来,要是那块地方还是瘪瘪的,就是牛倌偷懒了。
自从放了几个月牛,也就对这些畜生有了感情。知青们对版纳杀牛场面都津津乐道,唯我例外,不忍参与,也不忍议论……
很久了,都快四十年了。再怎么艰辛,过去了的,在回忆中就是一种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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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

窗外是熟悉的街道、陌生的商店和触摸不着的空气。锦江饭店十三层楼还是那么气派、稳重,只是在花园饭店和新锦江的挟持下不再雄伟;恒隆广场似乎近在咫尺,据说是浦西最高,外墙两道弧形,头上还戴着帽子,就是与众不同;远处那个在建的,环球金融中心,据说想要压过台北的101呢(假如不计天线的话)!
自打乡下出来,已经实足八年了。
说是“乡下”,那是依了上海人的口气。上海人原本把中山路环线以外的地方都叫做乡下,哪怕你来自北京或是南京。近年来上海人自己往城外搬了,乡下的地域概念也就往外挪了一些。
我先前在内地一个小城郊外的大型国有企业上班,大厂小社会嘛,生老病死的服务,啥都有,一辈子不出厂区也可以活的挺滋润。要说生活条件,决不会比八十年代之前的上海“下只角”差,比如三房一厅煤卫独用等等。没想到,一个“减员增效”的口号,就给我们这些个元老放了长假。
临别,厂长设宴为我们十几位“老干部”送行。还准备了礼品:塑料旅行箱、电火锅、折叠伞等等,竟然都是适用于旅行的。席上还说:“你们都是有能力的,虽说离岗修养了,今后路还长……明天派个车,去九华山,玩一玩,求个签。”
“求签?”我不知趣地接过话茬,“共产党员也信这个?”
“怎么不信?”厂长白了一眼,没好气地说。“毛主席每次打大仗前都要求签的!”
哦,原来我们也是到了人生的转折,面临大决战。
不知是不是喝高了,晕晕的,党章的条文在我头脑中模糊起来。
九华山去过好多次了。这回与之前相比,看到抽签、解签的多了,凡是布施的,还可以在石碑上留名,无非赚钱的伎俩,与佛主本意向去甚远。我这个人一贯不在乎留名,也不相信“保佑”。只是出于从众心理,就去抽了一签,却是上上签。欣喜之余,化了十元钱去解签,那和尚说了洋洋一大套,我也没记住,只记得叫往东去,有贵人相助云云。于是放弃了有些根基的北京;排除了似曾相识的深圳,来到东边,保有童年记忆的上海……
找一辆熟识的卡车捎着,半夜打西边进城,不敢直闯市中心,就在漕河泾找一间民房住下。隔天也就在漕河泾,撞进一爿大兴的中美合资公司谋得了第一份劳务合同。
我自己都未曾料想,居然以资料管理员作为自由职业生涯的开始,几个月后阴错阳差升任总经理助理,接着调任董事长秘书。无奈老农民早起早睡惯了;而董事长却是不到凌晨不睡,不过晌午不起。生物钟相差太多,陪着熬夜太累,做了一年实在吃不消,就辞职了。
中间曾在一家民营企业短暂做过几个星期。只记得有一天在饭局上,老板左手搭着女秘书,右手握着筷子比划,数落着比我大几岁的一位同事,老五届大学生,从飞机制造厂出来的机械工程师。那个场面,如今想起来仍旧寒心。饭后回到宿舍,那位同事未及结帐就已经离开。第二天我递上辞呈,尽管老板留了我三天,然而我去意已决,前车之鉴嘛……
事有凑巧,世界也就那么小。在老板面前诬告那位机械工程师的来自盐城的年轻人,居然在一年之后撞到我的手上来应试。我满脸堆笑地迎接他,十几分钟扯家常,没说一句正经业务,就连套话“回头再联系”也没说,满脸堆笑地送他出门。
后来相对稳定地在一家挂着太阳旗的工厂做了好长时间。日本人开口就需要“哈一”,让人感觉很不爽。好在我学过英语,在英语里的招呼用语“hi”,发音同“哈一”差不多,于是我就说“hi”。日本人还喜欢90o鞠躬,咱没这习惯,亏得有一位同事(据说乃晏子后人)就告诉鬼子道:“咱中国人对尊敬的人示意,是先抬头后低头。”于是我们大家见到鬼子就下巴一翘:“hi”。总算在心理上求得一丝丝自慰。后来台巴子把股份买了下来,我总算从管道保温的杂务工升任电气组长、设备课长。我取代了日籍管理人员,却只获得他二十抑或三十分之一的薪水,为什么?无庸赘述,各位看官心里都明白。
同事(部下)们都是各地来打工的,这些年来我的最大收获是得以有机会剖析打工者的心态,那是在国企做了大半辈子的人原先所无法想象的。人生大舞台么,在这里我重新认识了社会,好像在读一部小说,一部“在人间”……
再往后我适应了“双向选择”。把自己挂到网上,几经转折,这回又踏进了外资企业,地处市中心的商务楼。屈指算来,从郊外到城里这二十几公里路我走了八年,累不累!
鸟瞰脚下,昔日“小香港”和锦江小礼堂依然优雅;国泰电影院与古今内衣店还是面对面;市体育馆哪儿去了?在里面我生平第一次见到反身扣篮,大概是1968年的南斯拉夫男篮来访;第二食品商店呢?六十年代常替外婆来此买东西,如今已是建设工地——一旦高楼拔地而起,就不再是平民消费的地方了。
每天准点按手印,来不得半分钟迟到。一天到晚局限在四平方的框子里,没有体力活,也无需敏捷的思维,呆板地审查CAD,实在脑筋憋住了,也只能绕着办公室走道转一圈(一层楼面就是一个大办公室)。同事,上级下级都比我年轻。小伙子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姑娘们坦胸翘臀露脐。这是我待的地方吗?我属于这里吗?如果说不,那么我的归宿究竟在哪里呢?
于是我想起“围城”,城外的想进来,城里的想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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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踩背

推拿、按摩一类的保健手法,中国古已有之。而我最早对此的认知,是在乡下的时候。认识过一个年轻的医生,上海中医学校毕业的,祖上好像也是干这一行的,手上有些功夫。中学时代他还是上海市古典式摔跤队的,膂力过人。县太爷时常会派个吉普车来把他接去,据说是揉揉脖子敲敲背什么的。乡里人们都看他是个通天人物呢。我们那时候年轻力壮,浑身使不完的劲,难以想象让人捏捏拽拽的会有什么舒服,尽管关系不错,没让他服务过。曾听他夸夸其谈,踩在人背上,脚趾脚跟都能点穴治病什么的,只当天方夜谭,看那百十多斤,还不把人踏伤掉。
记得社会上服务业的按摩好像是从八十年代的洗头房开始的。后来发展到洗脚按摩、发展到桑拿按摩。我第一次领教踩背,可以说是正宗的泰式按摩。
那年在台湾,由网路上得知,泰国某某旅行社要来台北宣传,周末在国际展览馆不仅有风光片展播、咨询详解,还有泰国来的按摩师为观光客义务服务,但是重在演示,每人享受二十分钟为限……
我生性喜欢尝鲜,口袋里却没钱,有免费开眼界的事情当然不放过。周末早早赶到国际展览馆,挤在一大堆台湾人中间,那些台湾人显然比我有钱,但也同样好奇,同样想贪便宜。主持人是台湾本地的,一眼就看出我与众不同,不知是我气宇不凡还是我奇装异服。他把我请到前面,叽里呱啦说了一通日本话,我一句也没听懂。我说我是中国人(他们把中国大陆人叫中国人,他们自称台湾人)。也没扫他的兴,还是那么热情,那时候大陆游客很少呢。应着他一声召唤,那一排四个小女子中的一个便请我过去,趴下。毕竟是众目睽睽之下的演示,只消脱去鞋子、外套,解松裤腰带就行。那小女子皮肤黝黑,瘦小而精神,穿着类似柔道服那样松松垮垮的外套,但是质地好像很轻柔。一开始她先坐在我的屁股上,用手掌在我背上推,不多一会,她就站起来,手脚并用。她的手主要用来扳我的四肢和身体,脚趾、脚掌或脚跟配合着在我背上揉踩。旁边也没有可供她保持平衡的栏杆,所以双脚几乎不同时站在我身上。那脚趾的功夫确实了得,到那时我才明白,原来背上还有那么多处酸痛点。二十分钟下来,意犹未尽,那主持人说到:感觉怎么样?很好,是不是?在这里只是演示,服务时间最佳应当是一个小时……
近年来大陆流行的泰式按摩似乎风格有异,大部分功夫是由手来完成的,想必是因为手比较灵巧,学得快些。操作的时候故意时不时触及敏感部位,意在事半功倍吧;踩背的时候,按摩师全身的重量压上来,手扶着上方的栏杆,脚趾、脚跟的点穴效果不那么明显,不敢恭维,显然花架子。日前网上有报道,还有把客人肋骨踩断的呢!
近日里我却享受着另一种踩背,亦是其乐无穷。
外孙女两岁多了,喜欢爬高落低。每当我在床上仰卧,她便会要我搀着,从我大腿走到额头,真是逼着我练硬功夫啊。每每她在我肚子上行走,我气都不敢喘。一日,我灵机一动,俯卧,让她自己扶着床头在我背上折腾。这不,她可以从我的小腿肚走到我的肩膀,照样练她的平衡功夫,我则享受着放松解乏。两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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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吃鱼

我喜欢吃鱼吗?依眼下的饮食时尚,爱吃鱼而优于爱吃肉者,比比皆是。我明确认识到自己爱吃鱼,还是大学的一个女同学告诉我的。她来自丹东,她说,我要是到他们那里去,就做鸭绿江的鱼给我吃。黑龙江有大马哈鱼我是知道的,却没听说鸭绿江产什么鱼,后来终究也没去成。
记得小的时候我不会吐鱼刺,所以只吃鲫鱼的肚子、唐鲤鱼的脸蛋和拷籽鱼的尾巴。学会吐鱼刺还是在西双版纳的事。时常一连几个星期不沾荤腥,赶上炸鱼(把炸药包往河湾里扔,小鱼炸死,大鱼振晕,一次可以捞上百斤),整脸盆的水煮鱼往上端,自然就会狼吞虎咽了。不记得是不是给鱼刺扎过,也不记得吃过些什么品种的鱼。在安徽农村我养过鱼。只养鲢鱼、胖头和草鱼。这三种鱼吃口差一些,但是好养,不讲究食料,可以在同一口塘里和平共处。那时候乡下还没有人养鲫鱼、鳜鱼和青鱼,那些鱼吃荤的,会把别的小鱼苗吃掉,要是没有好的食料喂,还不肯长。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才渐渐识得几种鱼。
刚结婚那会儿,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我的闲暇很多,便主动担待起买菜做饭的每日功课。那时候安徽人一般不喜吃鱼,鳜鱼与肉价相当,鲫鱼、白水鱼(就是太湖那种)只有猪肉的一半价钱。于是我们家经常吃鱼。出于对妻的宠爱,我总是先把鱼头吃了(鳜鱼头最没什么好吃的),鱼尾吃了,好好的中间段留给她。渐渐的,她体会到了,也开始先吃鱼头,结果往往是两个人对着剩下的中间段相视而笑。这个习惯延续了很久,以至于女儿看样学样,从小就会啃鱼头,据我观察,80后会啃鱼头的还真不多呢!
在日本、台湾那会儿,常吃生鱼片。我倒并不以为生鱼片有多好吃,只是因为无需烹调,相对便宜。那里的生鱼片都是24小时之内的新鲜深海鱼,隔夜鱼是万万不给生吃的。没想到随着日本料理流入中国,生鱼片在大陆也流行起来。尽管流行,却把人家“24小时之内”这一行规抛到九霄云外了。不知各位注意到没有,一般餐馆端上来的生鱼片都是放在一盘子碎冰块的上面,芥末配得足够。其实就是因为那鱼不新鲜的缘故。不信,你什么时候把生鱼片夹到另外盆子放着,渐暖到室温,不蘸芥末,细细品味,嘿嘿,腥臭!
中餐传统吃生鱼也是有的,叫“鱼生”。流行在一南一北,广东和黑龙江。吃的多为河鱼。于是就有问题了。广东人口稠密,池塘难免污染,于是肝吸虫流行。黑龙江似乎好一点,但是店家食客能不能严守“冷水鱼”这一日渐枯竭的品种?浅塘死水的鱼可千万不能生吃。近年来还有吃“醉虾”的,把活的河虾洗净,用醋、酒一闷,味道似乎不错,会不会带来寄生虫可就难说了。
也有人只吃死鱼的。那是我尊敬的一位长者,自幼吃素,后来身体欠佳,医生建议补充动物蛋白,便渐渐由牛奶鸡蛋而鱼类。他坚持把鱼养在澡盆里,待它死透了才烹吃。不违背佛家不杀生的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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